针对演员天价片酬现象,今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等四方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演员片酬比例应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要求要把德艺双馨作为职业理想和目标追求,自觉抵制不合理高片酬等不良行业风气。
图说:四方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网络图)
《意见》提到,随着我国影视行业的不断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创作播出了一批优秀影视作品,但也出现少数演员不合理高片酬现象,导致影视剧制作成本结构不合理,收入分配比例失衡,影响影视剧整体质量的提升。
《意见》指出,各会员单位及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意见》明确,如果出现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的情况,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
《意见》强调,各会员单位、影视制作机构及广大电视剧网络剧从业人员要把德艺双馨作为职业理想和目标追求,自觉抵制不合理高片酬等不良行业风气。
图说:明星片酬一直备受关注(视频截图)
事实上,这并不是有关部门第一次就“天价片酬”发声。去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购播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播出机构在电视剧购播过程中不得指定演员、划定明星演员范围、以明星演员为议价标准。今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社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行业组织出台电视剧成本配置比例指导意见,优化片酬分配机制。如今,行业协会终于联合发声,但这一行业标准是否能够在具体实践中得到有效执行,还有待观察。
(新民晚报记者 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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